戴威是“老赖”吗?
原标题: 戴威是“老赖”吗? ofo和戴威无疑是本周创投圈新闻的绝对C位,尤其是当媒体发现了戴威的“限制消费令”后。大家纷纷感慨,昔日的90后明星创业者,竟然成了和贾跃亭一样的“老赖”?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2月4日开出的限制消费令,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即ofo的运营主体)和戴威因未履行“给付义务”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主要是不能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地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 ofo本来就因为1000万排着队要退押金的用户而焦头烂额,戴威现在竟有了和贾跃亭一样的“待遇”,这令许多创业者“心有戚戚焉”。 有赞CEO白鸦在朋友圈中写道:“是ofo公司欠钱,又不是戴威欠钱,为什么限制他个人的消费?尤其是凭啥不允许他子女上私立学校,人家老婆或者岳父有钱送孩子上好学校也不行吗?难道跟股东签了连带责任?真的要创业者以命抵押来创业吗。” 在这条朋友圈底下还有不少创业者附和,包括欢聚时代(YY)的董事长兼CEO李学凌等,易到创始人周航则在下面回复:“这是法律责任”。 真的要创业者以命抵押来创业吗?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限制消费”这个事儿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通俗一点说,就是你没有还钱,所以不让你花了。 使得戴威被限制高消费是ofo与跟杭州货嘀物流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在判ofo败诉之后,其并未按照判决书如期给钱(可能是有钱但不想给,也有可能是确实没钱了),货嘀就申请强制执行,但ofo还是没给,于是ofo这家公司就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为什么明明是公司债务,戴威要被限制消费?《规定》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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